年产14万方混凝土高速公路拌合站项目产业政策协调性分析
1 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拌合站项目是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工程建设的配套临时工程。项目位于兴山县峡口镇平邑口工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配送中心、砂石料仓库等设施,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临时占地面积约9200m²,计划年产混凝土14.3034万立方米。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高速公路兴长段SYXCTJ-1标工程施工生产成品混凝土,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对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内,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1 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土壤、声环境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海洋以及地下水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专项评价类别 | 设置原则 | 本项目情况 | 是否需设置专项评价 |
|---|---|---|---|
| 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 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 | 否 |
| 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 否 |
| 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 否 |
| 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 涉及取水口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 | 否 |
| 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 否 |
| 地下水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 涉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 否 |
2.2 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2.2.1 与《湖北省兴山县移民生态工业园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兴山县移民生态工业园以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和兴山县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基础,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交通便捷、信息通达、富有活力、创业高效的现代化生态工业园。本项目位于兴山县峡口片区平邑口工业园区,其功能定位具体为:重点发展精细磷化工、硅和物流产业,规划将其定位为兴山县循环经济示范区和现代物流中心。本项目是高速公路兴长段工程施工的配套临时工程,主要为该标段工程施工生产成品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束后本项目将随之拆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工业园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及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理念。
2.2.2 与《湖北省兴山县移民生态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湖北省兴山县移民生态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表明,项目符合规划环评中鼓励类项目的要求,不属于限制类或禁止类项目,因此与规划环评要求相符。
2.2.3 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北省兴山县移民生态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北省兴山县移民生态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要求。
2.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显示,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满足区域“三线一单”管理要求。
2.4 与其他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还符合《宜昌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实施方案》、《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等相关政策要求。
3 结论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拌合站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政策要求,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