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测240支水样水生态初检预检实验室项目与产业政策协调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9-08 1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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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分析了水生态初检预检实验室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监测和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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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工程为墨水湖水生态初检预检实验室,主要从事于环境检测等技术服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三十一、科技服务业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应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1 项目与湖北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情况详见下表。
| 三线一单要求 | 符合性分析 |
|---|---|
| 生态保护红线 | 本项目位于汉阳区墨水湖蚌蛙岛,用地范围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
| 环境质量底线 |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均得到有效治理,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
| 资源利用上线 |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和资源消耗型企业,项目使用的能源为水、电能,均为清洁能源,对区域的资源消耗情况较小,相关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本项目为环境类实验室工程,不属于禁止和限制类引进的行业。项目所在地块不属于禁止建设的区域。 |
2.2 项目与《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墨水湖范围内,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中提出的重点管控单元控制要求对于湖泊的管控类型为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相符性分析如下。
|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拟建项目设置 | 符合性 |
|---|---|---|---|
| 空间布局约束 | 禁止填湖建房、填湖建造公园、填湖造地、围湖造田、筑坝拦汊以及其他侵占和分割水面的行为。 | 本项目不涉及填湖 | 符合 |
| 湖泊流域内禁止新建造纸、印染、制革、电镀、化工、制药等排放含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 本项目为水生态初检预检实验室,不涉及上述行业 | 不涉及 | 符合 |
| 其他相关要求 | 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两江生态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污水至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实验废液等作为危废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 | 符合 |
2.3 项目与《武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符合性分析
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相关内容提出以下管控内容: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0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本项目与总体准入条件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 维度 | 准入条件 | 拟建项目符合情况 |
|---|---|---|
| 空间布局约束 | 禁止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及燃煤锅炉,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 不涉及 |
| 其他相关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高风险行业,风险潜势为I ,风险相对较小,在采取严格的风险防控及风险管理措施后,风险可接受。 | 符合 |
本项目与汉阳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符合性分析 | 符合性 |
|---|---|---|---|
| 空间布局约束 | 单元内林地执行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林地的准入要求。单元内墨水湖、月湖等湖泊执行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湖泊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及《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 本项目符合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湖泊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及《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 符合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两江生态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污水至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不会污染墨水湖;实验废液等作为危废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 | 不涉及 | 符合 |
| 环境风险防控 | 本项目运营期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实验废液等作为危废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按照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配套相关防治措施。 | 符合 |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力,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 不涉及 | 符合 |
| 允许排放量要求 | 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严格按照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 符合 |
3. 项目与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及文件符合性分析
3.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
| 法律条款 | 禁止建设内容 | 符合性分析 |
|---|---|---|
| 第二十六条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 不属于 |
| 其他相关条款 | 本项目不涉及其他禁止建设内容 | 符合 |
3.2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
| 序号 | 内容 | 本项目符合性 |
|---|---|---|
| 1 |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 不涉及 |
| 其他序号 | 本项目不涉及其他禁止内容 | 符合 |
3.3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鄂长江办〔2022〕18号)的符合性分析
| 序号 | 内容 | 本项目符合性 |
|---|---|---|
| 1 |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 不涉及 |
| 其他序号 | 本项目不涉及其他禁止内容 | 符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