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印刷3000万套书报刊印刷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与符合性分析
1. 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与符合性分析
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2019年修改版,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经济分类中C2311 书、报刊印刷,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1.2 与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中淘汰类、限制类的项目,且符合该规划鼓励发展的方向,因此项目建设与《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相符。
1.3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而是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满足该目录的要求。
1.4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的要求,本项目采用环保豆型胶印油墨、低VOCs 含量的胶粘剂,印刷、覆膜、胶装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定期检查设备与相关组件的密封性,确保废气有效收集、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该方案的相关要求。
1.5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印刷行业,选址位于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项目采用环保豆型胶印油墨、低VOCs 含量的胶粘剂,印刷、覆膜、胶装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确保废气有效收集、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1.6 与《湖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环发〔2018〕7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湖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环发〔2018〕7号)的要求,本项目所用环保豆型油墨、覆膜胶、为低(无)挥发性有机物油墨;所用热熔胶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求。因此,项目符合该实施方案的要求。
1.7 与《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的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内容与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
| 1 | 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①植物油基胶印油墨替代技术+②无水胶印技术+③自动橡皮布清洗技术 | 本项目油墨采用环保型豆油胶印油墨,根据检测报告,油墨为低VOCs 含量产品,项目采用无水胶印技术,即不使用润版液,部分印刷机采用自动橡皮布清洗技术,部分印刷机采用人工清洗。 | 符合 |
1.8 与《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鄂政发〔2024〕6号)的相符性分析
《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鄂政发〔2024〕6号)中提到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本项目所用油墨及助剂等均为无苯类环保型产品,且采取了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因此符合该行动方案的要求。
1.9 与《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开展洪湖流域水质改善提升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荆发〔2024〕2号)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C2311 书、报刊印刷,项目位于沙市区深圳大道(地址已做匿名处理),项目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荆州申联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开展洪湖流域水质改善提升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荆发〔2024〕2号)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