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图县村庄规划报批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21〕26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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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图县村 庄规划报批办法的通知

安政办发〔2021〕26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我县村庄发展,规范村庄规划审批程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安图县村庄规划报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安图县村庄规划报批办法》

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11 月1 日

安图县村庄规划报批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安图县村庄发展,规范村庄规划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管理试行办法》、《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县行政辖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是开展乡村地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用地等的法定依据。

第四条 编制村庄规划,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村民主体地位,解决突出问题,体现生态文明和“多规合一”要求,引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高效配套,突出延边地域文化特色,按照“宜简则简、急用先行”的原则,确保规划务实、管用、可操作、能落地。

第二章 工作组织

第五条 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镇)人民政府应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动员、组织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环节协商确定规划内容,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成果,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将村庄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 将规划核心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由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开展技术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前,应依据《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对已编制村庄规划的目标定位、规划范围、规划内容、实施情况等开展评估。

符合规定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不再另行编制村庄规划;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依法修编或者另行编制。

第三章 规划编制

第七条 村庄规划编制应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以县村庄分类布局为依据,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分类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依据上位规划,采用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数据,调查了解和充分考虑村民意愿,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并将专项规划主要空间内容纳入村庄规划。 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第八条 村庄规划以本乡镇内一个或几个相邻行政村为单元组织编制,规划范围包括行政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年应与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规划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3-5 年。

第九条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守国家、省、州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照《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村庄自然地理环境、现有建设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村民实际需求,确定目标、布局、规划指引等内容。

第十条 村庄规划中下列内容应作为强制性内容,在规划成果中应有明确、规范的表述,并提出相应的管制规则:

(一)管控边界:根据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耕地保护、村庄用地规模等管控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格局,依托山体、河流、道路等,尽量避让现状坑塘、陡坡、坟地等不适宜建设区域,落实村庄建设边界。坚持保护优先、安全至上,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河湖水库管理范围线等管控边界。

(二)耕地保有量、林地保有量、基本草原面积、湿地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

(三)村域农村居民点布局、农村宅基地规模和范围、村庄风貌等建设管控要求。

(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产业用地的布局、用途、强度等开发管控要求。

(五)村域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标准。

第十一条 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作为留白用地,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

第十二条 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求的村庄应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相关内容应符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要求。经批准同意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应当纳入村庄规划。

第十三条 村庄规划成果应采取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表达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根据实际需求可选择简明性规划成果或完全版成果。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任务较少的村庄,可采用 “前图后则”(即规划图表+管制规则)的表达形式编制简易版村庄规划成果,包括“四图、三表、一库”;重点发展或开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多的村庄,可编制完全版村庄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附件等。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同步建立村庄规划数据库。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村庄规划应当按照以下流程依法报批:

(一)组织动员: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财政等部门成立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工作保障。乡(镇)人民政府召开村庄规划动员会,组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编制单位”启动村庄规划编制。

(二)方案定制:规划编制技术人员驻村开展详细调查分析,在相关部门已有规划工作基础上,充分吸纳村民、乡贤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照本办法相关要求形成规划方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协商确定规划内容,经认真研究审议后编制村庄规划成果。

(三)论证公示:规划成果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村民委员会审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在村内公示 30 日。

(四)规划报批:规划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村庄规划报送审批时,应当报送下列成果材料:

(一)简易版成果要求

1.四图。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含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内容)、规划分区管控图则、农村居民点建设管控图则。

2.三表。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国土用途结构调整表、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表(见附录A)。

3.一库。数据库,建设要求详见《村庄规划数据库建库指引》。

4.附件。包括专家评审意见、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

(二)完全版成果要求

1.文本。规划文本包括正文、附表(详见附录 A)。强制性内容应当以黑体加粗标注。

表 完全版村庄规划成果文本参考框架

稳定

改善

文本框架

1、规划目的 ● ● ● ● ●

2、规划依据 ● ● ● ● ●一 总则

3、规划原则 ● ● ● ● ●

4、规划期限 ● ● ● ● ●

1、规划背景 ● ● ● ● ●2、现状分析 ● ● ● ● ● 二 基础分析

● ● ● ● ●

衔接

1、规划定位 ● ● ● ● ●2、规划目标 ● ● ● ● ● 三 发展定位与目标

3、规划指标 ● ● ● ● ●四 管控边界 ● ● ● ● ●

1、农用地布局 ● ● ● ● ●

2、生态用地布局 ● ● ● ● ●

3、建设用地布局 ● ● ● ● ●五 用地布局

4、国土综合整治和

生态 ● ● ● ○ ○

修复

1、道路交通 ● ● ● ● ●

2、农田配套设施 ● ● ● ● ●六 基础设施布局

3、公用设施 ● ● ○ ● ○

4、安全和防灾减灾 ● ● ● ● ●七 公共服务设施 ● ● ○ ● ○八 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 ○ ● ○ ● ○

○ ● ○ ● ○九 村庄风貌引导

● ● ● ● ●

○ ● ○ ● ○

1、规划分区管控 ● ● ● ● ●十 规划管控 2、建设地块管控 ● ● ● ● ●

2.图件。规划图件是对现状和规划内容的形象表达,编制要求详见附录B。

表 完全版村庄规划成果图件编制参考

稳定改

图纸名称

善类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 ● ● ● ●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 ● ● ● ●

3 管控边界规划图 ☆ ☆ ☆ ☆ ☆

4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 ○ ○ ○ ○ ○

5 基础设施规划图 ☆ ☆ ☆ ☆ ○

6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 ☆ ○ ○ ○

7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 ☆ ○ ☆ ○

8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 ○ ☆ ○

9 村庄风貌引导图 ○ ☆ ○ ☆ ○

10 规划分区管控图则 ● ● ● ● ●

11 建设地块管控图则 ● ● ● ● ●

12 农村居民点规划示意图 ☆ ☆ ☆ ☆ ○

13 住宅建设指引图 ○ ☆ ○ ☆ ○

14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图 ● ● ● ● ●

3.数据库。建设要求详见《吉林省村庄规划数据建库指引》。

4.附件。包括专家评审意见、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现状调查表、规划说明等内容。

(三)成果形式:成果图件应为JPG 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样式参考附录B;表格、文本应为pdf 格式,表格样式参照附录A;规划数据库应为mdb 格式,参照《村庄规划数据库建库指引》。纸质成果建议采用A3 纸张打印成册。

第十六条 除依法不予公开内容外,规划批准之日起20日内,通过“上墙、上网”等方式,在村布告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等进行公告。

第十七条 规划批准之日起30 日内,逐级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第五章 规划修改

第十八条 村镇规划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符合《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图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或上级部门发布相关政策或法律文件对编制和审批村庄规划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录 A 规划文本附表

表 A-1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规划目

属性 备注

标年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约束性 全部类型

2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约束性 全部类型

3 耕地保有量(公顷) 约束性 全部类型

4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约束性 全部类型

5 林地保有量(公顷) 约束性 全部类型

6 基本草原面积(公顷) 约束性 全部类型

7 草地保有量(公顷) 预期性 全部类型

8 湿地面积(公顷) 约束性 全部类型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

预期性集聚提升类

(公顷)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规模

预期性集聚提升类

(公顷)11 新增生态修复面积(公顷) 预期性 全部类型

12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预期性特色保护类

13 历史文化保护线规模(公顷) 约束性特色保护类

14 常住人口规模(人) 预期性 全部类型

15 户籍人口规模(人) 预期性 全部类型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预期性 全部类型

(平方米)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

预期性 全部类型

(平方米)18 农村宅基地规模(公顷) 预期性 全部类型

新增户均宅基地面积

预期性 全部类型

(平方米)

人均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预期性 全部类型

(平方米)

规划目

属性 备注

标年

自来水普及率或农村集中式供

预期性 全部类型

水率(%)22 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预期性 全部类型

23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预期性 全部类型

2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预期性 全部类型

25 农户家庭卫生厕所覆盖率(%) 预期性 全部类型

26 乡村道路硬化率(%) 约束性 全部类型

27 乡村通双车道率(%) 预期性 全部类型

表 A-2 国土用途结构调整表

规划期内

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

面积增减 用地类型

面积 比例 面积比例 面积

水田水浇地 耕地

旱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湿地

乡村道路

村庄范围外的村道用地农业

用地设施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建设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用地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一类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

基地 二类农村宅基地 居住用地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餐饮用地村庄

商业

旅馆用地用地

用地

商业服务业

公用设施营业

用地

网点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工业用地

规划期内

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

面积增减 用地类型

面积 比例 面积比例 面积

仓储用地

村庄范围内的

村庄道路用地

交通站场用地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留白用地

空闲地

村庄范围( 203 )内的其他用地

铁路用地区域

公路用地基础

管道运输用地设施

干渠用地

水工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其他

建设

用地 盐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陆地

水库水面水域

坑塘水面

沟渠

田坎

田间道其他

盐碱地土地

沙地

裸土地

规划期内

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

面积增减 用地类型

面积 比例 面积比例 面积

裸岩石砾地

合计

表 A-3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建设

备注

时序

高标准农田建设

耕地耕作层土壤剥

离再利用

国土综合

增减挂钩

整治

闲置宅基地

还林还湖还草

……

道路交通

农田配套设施

给水设施

基础设施

污水设施

供电设施

……

教育

文化活动

公共服务

设施

……

新建

农村居民

改造

点建设

拆除

生活垃圾治理

厕所粪污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

人居环境

农业废弃物治理

整治

村庄道路提升

……附录 B 主要图纸内容及参考样式

村域综合现状图。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

按照国家和吉林相关规范要求形成工作底图,按照规划基

期年标注村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公共服务设施和

基础设施分布,以及山体、水系、交通、地形、地名和行

政区划要素。附村庄区位图和用地统计表。

村域综合规划图。 标明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

区、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历 史文化保护线、灾害影

响和安全防护范围线等重要的控制线,明确村域内各类用地的

界线。标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和生态修复项目、道路交通、

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农田配套设施、公用设施以及安全和 防

灾减灾设施和重要产业的范围(位置)及名称,水源地、生产、

仓储用地的防护范围。附村庄土地 结构调整表。

规划分区管控图则。 标明村域空间管控分区、分区控制指标及管制规则。

建设地块管控图则。 标明宅基地建设范围,明确住宅的占地面积、建筑退线、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控制性内容及

建筑风格、色彩指引性内容;明确乡村产业用地范围、规模、

用途及强度等要求明确供水供电、电力电信、环卫设施等基

础设施及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医疗和教育等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规模、建设标准等要求。有需

要的可增加有关规划控制线。

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11 月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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