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海迎春·福宁惠民”新春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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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政办规〔2025〕11 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山海迎春 ・ 福宁惠民 ” 新春

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山海迎春 ・ 福宁惠民”新春促消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12 月31 日(此件主动公开)

“山海迎春 ・ 福宁惠民”新春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紧抓2026年春节及一季度消费旺季,突出促消费和惠民生相结合,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消费潜能,现组织开展“山海迎春·福宁惠民”新春促消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方案相关措施所涉及奖励或补助资格认定期限,从2025 年12月1 日起至2026 年3 月31 日止(覆盖元旦、春节及元宵,具体活动时间以相关措施规定为准)。

二、活动区域

宁德市全域

三、活动目标

以“山海迎春·福宁惠民”为主题,以“市场主导、政策引导、节庆拉动”为原则,聚焦2026 年春节及一季度消费热点,围绕餐饮、购物、文体旅、大宗商品、住房等核心消费领域,通过市县联动、业态融合,开展主题多样的促消费活动,营造浓厚年节消费氛围,为一季度“开门红”贡献力量。

四、主要措施

(一)山海美食畅快“吃”

1.开展春节餐饮消费满减活动。 发放“舌尖山海 · 滋味宁德”餐饮消费券,消费者在活动期间,通过平台报名参与摇号或抢券活动,中签后在相关餐饮企业用餐消费,可享最高600 元的分档补贴。活动由市级牵头组织,各地按自愿原则参与,资金按活动参与企业的核销情况由属地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 .开展新春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 围绕春节、元宵等传统文化,融合文旅体新春主题活动,引入特色小吃、传统年味美食,举办美食嘉年华活动,配套发放美食消费券。活动期间各地组织开展相关“美食嘉年华”活动2 场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文旅局、体育局〕

3.推动餐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鼓励餐饮企业、闽菜馆等推出平价优惠的家宴套餐、特色年夜饭外卖套餐等团圆饭活动。对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举办的“让利”活动,按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5 万元奖补。其他县(市)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闽东好物尽兴“购”

4.开展系列年货节活动。 聚焦宁德特色商品、手工艺品、“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产品,举办“闽东好货·供销有礼”“湖畔市集”等系列迎春年货展销活动,融合民俗文化、非遗手作、文创潮玩等文化体验,打造春节年货消费场景;配套发放年货消费券,让市民和游客感受浓浓年味,激发新春年货消费。活动期间各地组织开展“年货节”相关活动2 场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文旅局、供销社,市文化传媒集团、旅发集团〕

5.开展跨年新春主题促销让利活动。 鼓励各大商圈、特色街区举办购物嘉年华、民俗展演、灯会市集等跨年主题促销活动,延长营业时间,营造跨年氛围,打造沉浸式消费场景。鼓励大型商超围绕新春“年货”购置,通过发放消费券、折扣券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让利活动。对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商圈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举办的跨年主题促销活动,按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10 万元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商超企业举办的“让利”促销活动,按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5 万元奖补。其他县(市)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文旅局〕

6.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 聚焦大健康产业,围绕菌菇、白茶、海带、按摩器等地产特色产品,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发放260万元“山海宁德消费季”线上(电商)消费券,单个消费者最高累计可享优惠2000 元。邀请千万粉丝官方账号、优秀带货达人开展“山海宁德·健康满格”年货专场直播,提升宁德产业带品牌知名度,推动大健康产品走向全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传媒集团〕

7.培育打造“宁德好物”消费IP。 推动建设“宁德好物·大健康产业会客厅”,结合促消费、对外推介等活动,鼓励和支持“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联合商家、金融机构等开展主题促销,扩大宁德农特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产销渠道,构建“宁德好物”消费IP 生态体系。

〔责任单位:市文化传媒集团,市商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发放暖心消费券。 依托属地重点商超、连锁便利店等场景,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档发放“暖心消费券”,其中:低保对象300 元/人,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00 元/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三)文商旅体休闲“游”

9.开展业态融合体验活动。 全域联动推出“山海寻福记”线下打卡、“马上晒福”线上互动、“县长送福游”短片推介、“福聚宁德”文旅消费券发放等活动,打造“暖冬寻福”精品旅游线路。重点举办“迎新杯”“贺岁杯”系列体育赛事、“春节有大戏·非遗过大年”文化展演、“老城时光·福气蕉城”街区迎新、文化活动进企业等系列城市嘉年华活动,营造浓郁年味,传递城市温度,做热文体旅市场,激发春节假日消费。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体育局,市旅发集团,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国有收费A 级景区免费畅游。 春节假期期间(2026 年2 月15日—2 月23 日),宁德市户籍居民到市内国有收费A 级景区免首道门票。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大宗焕新智享“娱”

11.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对接国家、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力落实2026 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扩大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大宗消费。组织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销售企业,举办“新年换新机”“焕新生活季”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展销活动。鼓励企业举办新品体验活动,推广最新的5G 手机、智能穿戴、智能家电等产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开展新春汽车促消费活动。 发放500 万元新春汽车购新补贴,对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购买符合条件的乘用车新车,按照车身价分档给予最高5000 元的补贴,可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叠加享受。举办“全闽乐购·新春车展”等系列车展活动,鼓励和支持相关协会、企业等在各大商圈、特色街区举办汽车展销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汽车展销活动,按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5 万元奖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宜居宜业舒心“住”

13.激发住房消费活力。 聚焦群众安居需求,整合本地优质房企、精品楼盘资源,在元旦春节期间举办住房展销活动。鼓励参展企业推出新春专属购房优惠,包括购房折扣、家电礼包赠送等多重利好,同步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房贷金融服务、房产交易流程指引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创新展销模式,打造集购房、休闲、体验于一体的沉浸式展销场景。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制定促销政策。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交通畅快自在“行”

14.公交出行免费乘坐。 春节元宵期间(2026 年2 月15 日—3月3 日),相关公交线路免费乘坐。其中,中心城区31 条公交线路免费乘坐,其他县(市)的免费线路由各县(市)自行研究并对外公布。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区域协同、上下联动,按照责任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要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民参与”的促消费协同机制,发挥政策资金效益,全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和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共同让利,营造浓厚消费氛围,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活动资金保障,其中,市本级和中心城区(蕉城、东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资金及工作经费,从2025 年“百姓过大年·政府来送福”(中心城区)迎春惠民乐购活动结余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他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组织相关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依职责做好活动期间市场秩序监管、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相关活动承办方要负责组织落实好活动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本方案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责任部门负责解释,有效期2025 年12 月1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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