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4:47
收藏
详情

龙新政办规〔 2025 〕 6 号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新罗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新罗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11 月 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罗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消费环境升级,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聚焦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挖掘并打造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惠民供给,减轻群众负担

1. 完善重点群体保障体系。 按国家部署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引导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调整提高我区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 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民政局、总工会)

2. 提质升级医疗公共服务。 推进全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 “ 儿童友好医院 ” 建设,全面开通儿科急诊 24 小时绿色通道,每千名儿童床位超 2.5 张。在公立医疗机构推行 “ 先诊疗后付费 ” 。在全区推进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 HPV )疫苗接种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到 “ 愿接尽接 ” 。在公共场所配置 10 台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红十字会)

3. 健全生育养育支持机制。 积极落实国家、省育儿补贴政策,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新罗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2025 年完成建设, 2026 年 1 月投入运营,为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和母婴保健服务。实现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9个。(责任单位:区卫健局、教育局)

4.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结构。 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优质均衡工程,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公办学校扩容,加快推进龙岩二中东部教学楼、龙钢学校综合楼及龙岩七中西陂校区等 3个教育项目建设,于 2025 年交付使用,新增学位 2780 个、学前教育学位 360 个。 2026 年持续推进苏坂中学师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学生住宿床位 180 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收入增加

5.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向上争取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降低农民种植成本。力争至 2026 年累计争取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3 个。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多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在更大范围更大领域推广实施以工代赈,抓好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在 2025 年争取省级以上以工代赈补助资金1800 万元的基础上, 2026 年力争累计争取资金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

6. 强化清欠专项治理。 充分发挥行业主管和监管职能,指导督促行业领域清欠工作,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力度,依法打击欠薪行为,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清欠整改台账,督促相关主体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人社局、审计局)

7. 推动创业激活就业潜力。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从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 3 年内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等规定条件的,按企业招用人数给予每人 1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 3 万元)。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8. 强化就业保障。 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广 “ 龙零工 ” 互联网共享用工平台,大力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至 2026 年,建成 20 个零工驿站或 “ 家门口 ” 就业服务站,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2300 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300 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9. 加大职业技能培育力度。 大力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每年计划培训 800 人次,推荐申报1 家省级产业链头部链企业实训基地,指导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与海德馨、易力特等企业开展机械行业类技能培训班,推动产教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三、扶持新型消费发展,推动消费领域创新

10. 推动新型消费业态培育。 支持健康体检、中医康养等新业态发展,规范有序发展医疗消费。加快社交电商、私域电商、内容电商、即时零售等新模式发展,打造电商直播中心。探索 “ 人工智能 + 消费 ” ,引导大型综合体、博物馆等打造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景。加快数字农业创新突破,力争至 2026 年认定智慧农业示范应用基地 1 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

11. 发展首发经济。 实施促进首发经济行动,吸引国内外优质品牌、培育本土知名品牌在我区开设首店,大力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在重点商圈、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区培育首发经济集聚区,一体带动出行、餐饮、住宿、购物以及 “ 夜经济 ” 等全景式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2. 构建贸易一体化平台。 支持外贸优品参加国内展会展销、开拓国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 “ 福建省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 认定。着力培育优秀商贸企业 , 引导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优化网点布局,拓展经营区域。大力引进新型消费龙头企业,鼓励各类商贸企业强化供应链体系建设,在我区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商贸企业升规纳统,每年新增纳统商贸单位 80 家以上。提档升级零售业,至 2026 年底前完成存量零售商业设施改造 1 家以上,打造一批购物、餐饮、社交、娱乐等 “ 一站式 ” 城市消费新地标。支持发展品牌连锁经营,培育形成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骨干企业。每年打造 1 条高标准街区,新增 2 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消费品升级,推动消费结构转型

13. 强化住房改善消费需求保障。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2025 、2026 年,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4158 户。(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4. 推动汽车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支持开展购车补贴活动,创新打造多元化汽车消费场景,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系列下乡活动,提升新能源汽车销售水平。叠加以旧换新政策,引导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更新国六货车或新能源车。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至 2026 年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 2500 根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

15. 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 以 “ 购在中国 · 全闽乐购 ” 为主题,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品种和规模,继续实施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换新政策,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 ( 手环 ) 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支持家电、家装、汽车等企业开展工会专场补贴活动,逐步扩大企业销售市场。做好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激发人民群众换新意愿。(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

五、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品质提升

16. 提升消费基础设施。 积极谋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加强教育医疗提质升级、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完善、文体旅融合发展等领域项目落地建设。加快 5G 、千兆光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数据管理局)

17. 完善金融服务供给体系。 鼓励银行推广 “ 随借随还 ” 产品,持续优化 “ 无还本续贷 ” 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设定信用卡、消费贷额度与还款期限,增加免息分期、免手续费等优惠合理安排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实施好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政策。(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18. 优化消费配套政策。 积极引导辖区内旅游资源对标国家A 级景区标准,开展品牌创建工作,通过推进 A 级景区品牌创建与提质升级,打造区域文旅核心吸引力,增强文旅消费的拉动力。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自有场地进行外摆促销,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开展临街商铺外摆经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9. 落实放心消费创建。 全面推动市场主体建立公开承诺制度, 2025 年全区发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190 家以上, 2026 年进一步实施放心消费八大行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落实 “ 放心游龙岩 ” 服务承诺,开展 “ 净旅行动 ” ,全面规范景区、旅行社经营行为,着力提升游客消费体验和满意度,为提振文旅消费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

20. 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 落实休息休假制度,推动用人单位完善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错峰休假。将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作为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根据每年省市总工会疗休养政策,落实疗休养补助,鼓励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总工会)

21. 强化政务服务效能。 简化相关证照办理程序,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 “ 证照联合办理 ” 模式,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充分运用 “ 双随机、一公开 ” 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推进 “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 的工作举措,最大限度降低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局)

六、培育多元服务业态,推动服务质量升级

22. 培育特色餐饮消费品牌,释放餐饮消费潜能。 挖掘本地特色食材,开发独具新罗风味的闽菜菜品。举办美食节等餐饮促消费活动 5 场以上,培育一批具有新罗特色的闽菜餐饮品牌,鼓励其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吸引全国性餐饮集团落户新罗,提升本地餐饮业的整体水平。统筹安排区级促消费专项资金,在元旦、春节、五一、七夕、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发放餐饮消费券,以真金白银 “ 点燃 ” 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3. 促进体育消费规模扩大与品质升级。 大力发展户外体育运动,筹划自行车联赛、龙舟赛、三大球联赛和体育消费活动等赛事活动,每年举办赛事不少于 20 场,新建健身路径 10 条,实现健身设施建制村全覆盖。每年常态化举办全区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组织 5 项系列赛事与体育活动。积极推进校园体育设施建设与升级, 12 所学校操场对社会开放,新建 2 个标准足球场,持续完善校园体育场地,激发学生运动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教育局)

24. 推动文旅消费深度融合。 打响 “ 养生龙岩 醉美新罗 ” 旅游品牌,依托全市做热 “ 百万老广游龙岩 ”“ 百万 A 萌郎游龙岩 ”“ 跟着美团游龙岩 ” 等文旅品牌的契机,持续开展系列 “ 文旅 +” 主题活动,推动中央苏区金融街和龙岩非遗主题街核心区域开展夜间非遗演出、流动表演、数字文旅体验,鼓励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形成夜间消费闭环。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定期举办主题市集,聚集特色商品。积极引导 “ 政府 + 企业 ” 模式,通过发放文旅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鼓励文旅企业打造年度演艺品牌,支持旅游景区开展特色演出活动,力争 2026 年实现全区旅游接待总人数2051.12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 251.06 亿元。(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雁翔集团)

25. 推进银发经济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投资运营。 2025 年建成不低于 97 张家庭养老床位,为至少 254 名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2026 年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国资服务中心)

26. 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拓展 “ 智慧家政 ” 服务,发展 “ 家政 + 互联网 ”“ 家政 + 直播 ” 等新兴模式,推广家政领域智能设备。推广巾帼家政进社区,每年举办家政技能培训 2 场,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为社区储备优质家政服务力量。 2026年底前在各社区推广 “ 巾帼家政进社区 ” 小程序,搭建便捷高效的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人社局、妇联)

27. 升级入境消费服务品质。 支持金融街、龙岩大道核心商圈、万达广场、夏商百货、美食城等商圈智慧化改造提升,将中心城区各商圈打造成第一批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树立 “ 全市一盘棋 ” 的大营销理念,配合全市系列主题文旅宣传活动,推出旅游线路和优惠政策,完善厦龙联程入境旅游服务。(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商务局)

本方案由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