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将政办〔 2021 〕 12 号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
永久烟田保护区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将乐县永久烟田保护区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永久烟田保护区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我县是三明烟叶核心产区之一,开展永久烟田保护区管理,有利于保护优质烟田和烤房,提升烟田地力,提高烟稻品质,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将乐县永久烟田保护区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来闽调研相关工作意见的纪要》、《福建省烟草专卖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永久烟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烟〔 2019 〕 16 号)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关于加强永久烟田保护的指导意见》(闽烟叶〔 2021 〕 6 号)文件精神,我县划定永久烟田保护区 4.45 万亩、重点保护烤房 1704 座,共涉及 13 个乡(镇)、 104 个建制村,划定的永久烟田与基本农田重叠率达 100% ,与水稻生产功能区重叠面积 4.41 万亩、重叠率达 99.1% 。永久烟田是在永久基本农田和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优先选择适宜种烟的田块进行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水稻生产功能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同样适用于永久烟田,三者融合发展、共同保护。
(一)指导思想
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烟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中心,对永久烟田、密集烤房等重点资源进行优选建档,制定永久烟田保护和烤房管护具体措施,推动烟叶生产布局向优质烟区转移和烟叶生产资源向优质烟区聚集,提高烟叶综合生产力,为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合理布局、优质聚集的原则。以提高烟叶质量和烟农效益为抓手,合理规划种植区域和规模,着力优化烟叶生产布局,推动烟叶种植区逐步向烟叶质量佳、特色风格明显、生产条件好、土地流转顺畅、有划定永久烟田的乡(镇)、村集中。以 4.45 万亩永久烟田、 1704 座密集烤房为保护目标,跟踪管理、重点保护,持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综合配套,实现优质资源的聚集,不断推进烟叶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着力打造百亩片、千亩村、万担乡。
2. 坚持保护烤房、设施管护的原则。密集烤房是与烟叶生产最紧密的生产资源,且具有不可变动、投资较大的特点,要保护好烤房,确保烟叶生产能力。烟基设施是确保烟田“旱能灌、涝能排”和推动“规模化种植、机械化作业”的重要资源,要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确保烟基设施能够持续有效发挥作用。要加大烟用机械推广力度,积极引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永久烟田机械化耕作水平。要积极创新机械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农业机械专业化服务的社会力量,开展烟农、农机大户和各类合作社机械联合联动作业。
3. 坚持土壤保育、绿色发展的原则。要进一步深化各部门技术合作,实行永久烟田的用养结合,落实合理轮作和土壤改良措施,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的使用,开展地膜回收和烟杆清理,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防止土壤环境污染,保证烟稻产品质量安全。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形成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由将乐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开展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逐级建立工作负责机制,逐级签订保护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运行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宣传引导。县直有关单位和相关乡(镇)要充分认识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学习和宣传动员,营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烟叶生产保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3. 强化部门协作。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开展永久烟田动态监测,共享信息资源,共同实施保护。
(二)强化工作措施
1. 严格依法保护。永久烟田是在永久基本农田和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划定的,同样受到国家政策法规保护。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永久烟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密集烤房数量不减少、可正常使用。要健全农田基础设施的管护制度,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占用或者毁损农田基础设施。要明确地力保护措施,要求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和培肥地力,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提倡和鼓励施用有机肥料。在永久烟田内,建立“以烟为主,合理轮作”的耕作制度,防止永久烟田“非农化”或“非烟化”。永久烟田所在乡(镇)要发布告示、立牌,标注永久烟田,公告保护事项,并引导所在村通过村规民约、民间治理渠道等方式明确保护区的主导产业,细化设施管护办法,确保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 切实落实“五个不得”。严格落实保护优质烟叶生产资源的“五个不得”:不得擅自调整永久烟田规划;不得在永久烟田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将永久烟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永久烟田内超标建设农田林网,未经批准不得将取得合法农业设施用地的密集烤房挪作它用、拆毁、改建房屋等。要宣传好有关知识,避免在永久烟田内规模种植茄科、马铃薯、芋子、黄瓜等烤烟禁忌作物。
3. 统筹农田设施投入。把永久烟田列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在不改变项目资金渠道的前提下,将烟田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永久烟田保护区聚集。
4. 保障烟稻协同发展。在永久烟田保护区范围内,优先选择肥力适中、排灌方便的田块种植烟叶,积极开展永久烟田土地流转和租赁,保障烟叶生产需求。积极推行烟稻水旱轮作模式,推动烟稻绿色高质高效发展,充分发挥烟叶与水稻扶持政策的协同效应,建立稳定的烟稻双优生产基地,实现烟稻协同发展、共同受益。
5. 加强烤房管护调配。在制度、资金、人员等方面保证烤房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加强烤房合理调剂和使用,针对烤房产权人不再种烟的,及时进行使用权转让或租赁,提高烤房资源利用率。6. 严把产业规划审批。认真做好农业产业规划和审批,严禁在永久烟田保护区内建立其它大型现代农业发展基地。优质烟叶生产资源布局调整年限要求:划定保护时间满 3 年及以上。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优质烟叶生产资源布局的,必须向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调整。
三、工作职责
(一)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
1. 统筹安排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和烟叶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2. 研究制定并实施当年度扶持政策和考核办法。
3. 负责审批各类涉及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的申请事项。
4. 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烟草专卖局
1. 优化产业布局,科学规划烟叶种植布局及生产规模,着力打造百亩片、千亩村、万担乡。
2. 加强政策引导,将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向有划定永久烟田的种烟核心乡(镇)、村倾斜。建立健全产业经理、职业烟农培养计划,积极探索优化烟叶生产组织管理模式试点,统筹推进片区化管理结合种采烤分一体化工作。
3. 加强技术指导,认真抓好冬翻备耕、清沟排水、营养土小穴深栽等早生快发重点技术,规范落实平衡施肥、科学打顶、合理留叶等技术措施,培育中棵型烟株。
4.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各乡(镇)、村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三)县农业农村局
1. 将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永久烟田保护区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检查和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对耕地特别是永久烟田的监管和保护力度。
2. 加强土壤肥力调查和监测工作力度,为农民科学种田、种烟提供指导服务。
3. 积极推动“烟叶 + 烟后稻”的种植发展模式。加强与大米加工龙头企业的沟通、合作,推动烟后稻种植、收购、加工和销售,打造烟后大米品牌,提升烟后稻种植效益。
4. 把永久烟田视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向永久烟田保护区聚集。
(四)县自然资源局
1. 指导乡(镇)依法做好烤烟房等设施农用的备案工作。
2. 扎实开展乱占耕地违法行为的动态巡查和执法,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切实强化永久基本农田、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永久烟田保护工作。
(五)种烟乡镇
1. 优化产业布局,根据烟叶生产任务安排,综合考虑永久烟田、密集烤房、农田基础设施、烟农种烟积极性等因素,合理分配各村的烟叶种植面积,着力打造百亩片、千亩村。积极推进烟叶生产土地流转工作,确保烟叶产业稳定发展。
2. 严格落实“五个不得”,切实保护好优质烟叶生产资源,确保全乡(镇)永久烟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密集烤房数量不减少、设施用地合法、可正常使用。
3. 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种植作物的管控和限制,对各种烟村种植作物进行科学引导和管控,建立作物种植审批制度。要做好农业产业规划和审批,严禁在永久烟田保护区内建立其它大型现代农业发展基地。
4. 落实管护责任。严格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切实加强烤房技改、烤房附属设施修复、水渠清淤等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确保项目发挥长效作用。
(六)种烟村村委会
1. 重点发展烟叶产业,在政策宣传、土地流转、人员保障等方面优先保证烟叶生产的需要。
2. 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各种烟村是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县、乡(镇)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责任要求,不折不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 加强日常管理。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严格落实烟叶种植计划统筹,协调安排好烟叶种植面积,尤其是在土地流转、密集烤房分配、烟基项目管护等方面,全力支持和帮助烟农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烟叶种植任务顺利分解和落地。在烟叶收购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收购引导和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和解释说明,正面引导烟农文明交售烟叶,协助解决收购中的矛盾和纠纷。
四、考核管理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村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将检查结果与烟叶生产扶持考核相结合。对当年保护工作落实到位的乡(镇)、村,从县烟叶生产扶持发展基金中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对于保护工作不到位的乡(镇)、村,一律按对应减少的永久烟田面积或种植与烟叶有冲突的农作物面积(烤房按烘烤产能折算)折合烟叶产量,扣减该乡(镇)、村的烟叶返税,并对应核减次年烟叶计划,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将乐县各乡(镇)、村永久烟田规划及重点保护烤房表(具体的永久烟田划定范围及烤房明细由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以图表形式另行下发)
附件
将乐县各乡(镇)、村永久烟田规划及重点保护烤房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