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罗区中心城区2021年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政综〔2021〕6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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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政综〔 2021 〕 62 号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罗区中心城区2021 年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新罗区中心城区 2021 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3 月 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罗区中心城区2021 年度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龙岩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围绕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在持续落实好《新罗区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龙新政综〔 2019 〕 251 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加快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流程管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全覆盖质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社区(村)、住宅小区(居民区)为着力点,突出党建引领,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加快形成以法治为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工作格局,突出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全力打造全社会参与、全方位覆盖、全链条提升的垃圾分类“新罗模式”。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法治护航、部门协同、市场推动、落实保障”的原则和“垃圾减量化、设施环保化、管理智能化”的思路,以创建“示范三区”(示范片区、示范社区、示范小区)为引领,在全区形成连点成线、以线覆面的分类体系,以生活垃圾分类“五大工程”(覆盖提升工程、管理提档工程、设施提标工程、源头提质工程、执法提效工程)为重点,打造契合新罗实际的特色模式。 2021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 2021 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承诺的龙岩中心城区(七街主要区域及五镇部分区域)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65% 以上、分类投放总户数达14.04 万户以上、回收利用率达 35 %以上目标任务。巩固南城街道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新增打造东城街道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重点工作

(一)覆盖提升工程

1. 完善协调会商机制。 充分发挥区、镇(街)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区领导小组每季度会商、镇(街)“大工委”每月调度和督查通报办理每次协调等常态化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清除堵点、攻克难点,接续推进垃圾分类向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抓好工作规划编制。 引入专业机构,编制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整体规划,力争用 3 年时间,通过规划引领,以末端处置引导前端投放的方式,培养居民良好投放习惯,加强全链条体系建设,完成由政府为主向由社区、小区等为责任主体承担分类管理主要工作的过渡。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3. 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是公共机构全覆盖。落实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窗口行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到 100% ,收运单位对属于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实行“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和通报曝光制度。二是分类投放全覆盖。全面推行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实施撤桶并点,实现中心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65% 以上、知晓率达 100% 的目标。三是管理力量全覆盖。每个镇 ( 街 ) 配备 3 名专职垃圾分类管理人员,每个社区(村)至少安排 2 名专职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原则上按不超过 500 户配备 1 名垃圾分类管理员,指导和监督居民准确投放。(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区直相关单位)

4. 打造一批“示范三区”。 根据省住建厅示范标准,细化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充分运用智能化监管平台,通过创建“示范三区”,打造一批精品社区、小区和示范线路,完成东城街道省级示范片区创建,力争在生活垃圾分类前端减量化、投放设施环保化和管理体系智能化方面提质增效,打造全省乃 至全国的工作品牌,形成既有新罗特色、又可复制推广的“新罗名片”。(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管理提档工程

5. 对标对表规范流程。 对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规范。在区级层面,全面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的种类、规格、设置要求、责任主体、收运流程。在镇(街)层面,立足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规划中 2021 年目标任务,结合基层实际,修订细化本辖区“一镇(街)一方案”“一点一策”,将作业规范落实到前端分类投放环节。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完善基本数据资料。 对中心城区生活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核实镇(街)、社区、小区、居民区住户、分类垃圾桶、收集点、垃圾亭(屋)、运输车、垃圾站的数量。加强信息收集报送队伍建设和归口管理,建立数据资料常态报送和及时更新机制,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收集报送及时、全面、准确。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大数据中心)

7. 开展分类全过程管理。 立足“四定” ( 定时、定点、定人、定监控 ) 过程管理,将居民小区原桶边分类投放督导转变为分类流程节点管理,招标引进高质量专业管理团队,按照“传、帮、带”工作思路,协助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同各成员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任务;组织基层组织、物业公司、公益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配合“示范三区”创建,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垃圾分类扁平化管理。提升“新罗品牌”的含金量。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8. 提高基层承接能力。 根据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规划,落实镇(街)主体责任,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典型引路,力争在3 年内实现镇(街)所有社区、小区具备承接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管理的能力。坚持党建引领,支持培育辖区内基础较好的社区全面承接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工作,逐步提升社区管理能力。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小区、连片居住区域,推动基层党组织领导业主委员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承接街道、社区下达的垃圾分类分解任务试点工作,全面提升社区、小区等基层组织的治理水平,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政府“一把抓”为“政府主导,人人参与大家抓”。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优化考评压实责任。 结合 2021 年新罗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通过“三随机”(人员、地点、时间)的方式,对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进行考评,定期公布排名,构建以镇(街)为主体的群众“三率”考核机制,靠后单位和镇(街)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做书面报告情况和整改措施。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将精准分类量化成果运用于镇(街)目标管理和社区、小区“星级评定”, 2021 年重点开展厨余垃圾考评。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区联动督查,强化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意识,将工作督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类绩效管理、评先评优依据和必备项目。(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城市管理局、效能办)

(三)设施提标工程

10. 完善分类投放设施。 指定区属有实力国企,协同镇(街),结合区域人口分布,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优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点、垃圾亭(屋)的配置和布局,统一开展投放设施标准化建设和规范提升。在发挥好财政投入杠杆作用的基础上,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城建基金,积极吸收行业企业投资、小区业委会公共收入、民间资本等各类资金。在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配套前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试点果蔬等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牵头单位:龙传建发集团,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盛市场集团)

11. 健全收集转运体系。 以厨余垃圾为突破口,推动镇(街)采取市场化服务方式,开展前端投放设施环保化创建;落实厨余垃圾专运工作,各镇(街)根据辖区厨余垃圾产生量增长情况,配套保障厨余垃圾的中前端转运力量,及时收集和转运厨余垃圾。建立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做到各类垃圾收运主体明确、渠道畅通、收运及时、安全环保、数据可查。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岩市龙津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 落实收运一张图管理。 落实有害垃圾过程管理公司专收机制,强化厨余垃圾分类准确率的源头追溯,居民小区、生活区厨余垃圾由镇(街)专运至接驳点,其他厨余垃圾由居民小区开展专收专运。根据测算模型量比对各社区、小区进站厨余垃圾,对质量不高的开展排查整改,对混投混运的进行查处和曝光。通过对有害垃圾、厨余垃圾进行一张图管理,实现精准分析、考核以镇(街)为主的各参与方的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成效。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四 ) 源头提质工程

13. 围绕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 放大我区文明城市(城区)创建成功经验,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基础性工作,发挥在职党员力量,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回小区”活动,引领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14. 围绕重点人群抓好素质提升。 一是继续深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建专业宣讲团队,在 2 年内完成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宣教。 2021 年上半年,重点开展镇(街)和社区,小区(基层党组织)专职人员;分类过程管理工作人员;市、区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公益组织、志愿者的轮训,形成核心团队。下半年,在确保进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力争完成中心城区内机关、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轮训。二是落实全区各类学校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家校联动,以教学互动为载体,打造一批实用易懂的示范公开课,力争达到“教会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效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5. 围绕公益服务提升重点区域。 针对 2020 年全区推进不平衡、群众参与率低等突出问题,激发群众参与公益志愿服务热情,组建专业化志愿者队伍,对推进不力的后进片区、小区,由镇(街)组织公益服务团队整体进驻,协同基层组织、过程管理公司,会同小区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在分析研判问题成因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补齐短板,提升后进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团区委,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 围绕市区联动巩固薄弱环节。 根据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强化综合协调,发挥好“五进”(进校园、进村居、进机关、进家庭、进商超)牵头单位作用,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支持。畅通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情况,明确要求,发现问题,落实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妇联)

( 五 ) 执法提效工程

17. 构建市区一体的常态执法。 通过落实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作为职能部门驻镇(街)单位常态化工作,查办一批典型案件。重点强化对厨余垃圾的溯源整改,可回收、有害垃圾收运监管,对混投行为进行责任倒查,将垃圾分类与物业企业信用排名挂钩,对违规混运活动严管重罚。对干扰、阻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破坏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设施的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打击查处。(牵头单位:驻镇(街)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新罗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18. 开展前端投放的负面曝光。 结合《条例》和我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以区级主流媒体和镇(街)宣传平台为主,涵盖社区公众宣传渠道、小区固定宣传版面曝光机制,定期曝光生活垃圾分类负面行为,发动社会“正能量”与其斗争,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法治效果,逐步实现“三提一降”即:不断提高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收运量和在生活垃圾中的占比,逐步降低其他垃圾清运在生活垃圾中的占比。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任务,作为“彰显首善之区担当·唱响新罗品牌”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动新罗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上水平,走前列。

(二)强化党建引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通过以身作则,示范促进全社会形成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意识和习惯养成。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依据省、市、区考核办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及行业指导责任,确保全面达标。

(四)落实资金保障。 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并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示范三区”、培育典型等“以奖代补”激励。

(五)突出工作实效。 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促进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部门协同。 按照《 2021 年新罗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要点分解表》履职尽责,协同作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七)强化督查考核。 要快速行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任务线路图,倒排时间进度,挂图销号。对长期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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