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XXX-2021 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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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导则的目的是为核动力厂建立、实施、评估和持续改进运行经验反馈体系提供指导。通过收集、分析、分享和应用核动力厂或者其他工业的运行经验和教训,视情况采取改进行动或者自查,定期对经验反馈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高核动力厂的安全水平。(导则的编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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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的相关要求,为指导核动力厂经验反馈体系的建设和运转,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借鉴国际相关做法和国内实践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征求意见稿)》。
现将上述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4),并于2021年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司。
联系人:焦峰
电话:(010)82205859
邮箱:jiaofeng@chinansc.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征求意见稿)
3.《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表
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2021年1月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