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xxx-202x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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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 16 种多环芳烃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共 16 种多环芳烃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1000 ml,定容体积为 1.0 ml,进样体积为 2.0 μl,液液萃取法检出限为 1.8ng/L~22 ng/L,测定下限为 7.2 ng/L~88 ng/L;固相萃取法检出限为 2.2 ng/L~20 ng/L,测定下限为 8.8 ng/L~80 ng/L。当取样量为 2000 ml,定容体积为 0.5 ml 时,液液萃取法和固相萃取法测定部分多环芳烃检出限为 0.7 ng/L~0.9 ng/L,测定下限为 2.8 ng/L~3.6 ng/L。参见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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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制定了《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2021年1月25日前,请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