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XXX-20xx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审核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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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进行审核评估的方法流程,审核评估要素,审核评估过程,现场抽查规则,水平量化评估标准及评估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已实施LDAR项目的企业开展审核,评估企业LDAR项目实施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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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专家:
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主编、天津长瑞大通、赛默飞世尔科技、上海汉洁、北京同普绿洲、河北优科、天津市环科院、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广东省环科院、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14家企事业单位共同编制的《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审核评估指南》团体标准,历时11个月已经编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精神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环联字〔2018〕79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编制组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登载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址为: http://www.ttbz.org.cn/)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acef.com.cn)。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联 系 人:许 夏
联系电话:010-53519880转8006 15910860529
电子邮箱:xuxia@vocs-china.com
传 真: 010-59574839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1号金海商富中心A座1309室
附件:
1、《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审核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2、《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审核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0年9月0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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