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xx-202x 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4:46:11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放射性测井活动中应遵循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要求,包括辐射防护及监测、放射性测井安全操作、安全防护装置及工具、放射源贮存及运输、测井单位安全管理、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测井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运输、贮存、使用与送贮,放射性测井防护装置的配备使用及单位安全管理。
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琪
电话:(010)65646155
传真:(010)65646154
邮箱:hejishu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