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227-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磁电式水处理器(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43:02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磁电式水处理器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民用的内磁水处理器、高频电磁场电子式水处理器、高压静电场电子式水处理器、低压电场电子式水处理器等应用磁、电原理进行水处理,以防止水垢产生的产品。
详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减少传统防垢、除垢水处理方法在防垢过程、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要求产品使用过程中不使用防垢化学药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磁电式防垢水处理器》(HJBZ 36-1999)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 年 11 月 28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磁电式防垢水处理器》(HJBZ 36-1999)。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36-1999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磁电式水处理器(HJT227-2005).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