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211-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石膏制品(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43:26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石膏制品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中的废料石膏———磷石膏和脱硫石膏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各类石膏产品, 但不包括石膏砌块和石膏板。
详情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 浪费,提倡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磷石膏和脱硫石膏生产安全、优质的石膏制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磷石膏建材产品》 (HJ BZ29—1998)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 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HJ BZ29—1 9 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改为化学石膏制品;
———标准中增加了脱硫石膏制品的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 05年1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 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29—1 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29—1 998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化学石膏制品(HJT211-2005).pdf 【下载附件】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