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烧结机采用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烧结机面积在90 m2 及以上的烟气脱硫工程,可作为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建设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HJ2052-2016 钢铁工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5: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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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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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钢铁工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与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烧结机烟气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 年8 月1 日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1030101_2016-4-29_钢铁工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_HJ2052-201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