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7764-2019 酸性矿井水处理与回用技术导则(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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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酸性矿井水处理与回用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回用和处理、污染物监测要求、回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酸性矿井水产生的矿山企业,可作为酸性矿井水处理、回用与排放、废水处理工艺选择及回用管理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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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柳、章丽萍、董东林、赵峰华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