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538-2019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设备技术要求(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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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设备(以下简称“稳定化处理设备”)的系统设备组成、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随机文件、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向飞灰中加入水泥等固化剂、螯合剂及其组合药剂的飞灰低温固化稳定化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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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世普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晶昊、陈冰、宋薇、龙吉生、白力、朱九龙、邓飞华、王文丰、何志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J/T 227-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