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SA1033-2019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投影机(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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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投影机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要求、评价方法,以及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投影为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汞灯、LED或金属卤化物为光源的液晶显示(LCD)、数字光学处理(DLP)投影机、固态光源投影机和以硅基液晶(LCOS)为显示器件的投影机;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投影显示,可播放广播电视节目或互联网电视节目的投影产品。
其他类型投影机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影院放映的专业投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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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海信激光显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松下音像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理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强、蒋春花、郭大勃、田有良、邢哲、孙言丽、邵淑红、钱沄、戴洁、印美娟、刘文敬、姜涛、刘丽、程曦、叶艳莉、姚青梅、纪赛、郭宝强、张志伟、冉旭、赵向东、倪伟、刘馨、杨超峰
附件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投影机(T_CESA1033-2019).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