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2151.12-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12 部分∶纺织服装企业(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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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T 32151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服装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纺织服装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本部分涉及的温室气体包含二氧化碳(CO2)和甲烷(CH4)。
详情
GB/T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分为以下若干部分∶
——第1 部分∶发电企业;
——第 2 部分;电网企业;
——第 3 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 4 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 5 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 6 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 7 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 8 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 9 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 10 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 11 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 12 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
本部分为 GB/T 32151的第 12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常州宏大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清能碳数据有限公司,互太(番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广州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巴山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东华大学、福建宇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程暗、杨爱民、张中娟、顾金华、马建华、李戎、孙正、毛志平、吕迎智、王民忠、杨会玲、徐建国、汪洋洋、张丽欣、聂曦、朱重庆、朱水虎、卢重亮。
附件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_第12部分_纺织服装企业.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