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251-2018 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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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高-转炉(长流程)钢铁生产企业、电炉(短流程)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步骤、核查要求以及核查报告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核查机构对高-转炉生产企业、电炉生产等钢铁企业的碳排放进行外部核查,也适用于企业进行内部核查。其他钢铁生产企业碳排放核查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详情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钢铁研究总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