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SA1018-2018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视机(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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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电视机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以及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平板电视,包括但不限于液晶电视(LCD电视)和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OLED电视)等平板显示电视;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平板显示设备。其他类型电视机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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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守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四川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宇涛、查丽、李胡升、杨檬、潘晓勇、王平松、翟松、果荔、孙齐锋、姜涛、刘丽、张亮、王洪涛、印美娟、杨超峰、钱沄、孙言丽、肖航、许飞飞、秦立东
附件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电视机(T_CESA1018-2018).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