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EPI5-2017 袋式除尘器用脉冲阀技术要求(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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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袋式除尘器用脉冲阀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包装、储存及运输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袋式除尘器用脉冲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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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发展,规范袋式除尘器用脉冲阀产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袋式除尘器用脉冲阀的术语和定义、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包装、储存及运输条件。
本标准对《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袋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HJ/T 284—2006)进行了修订。
主要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6719-2009《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T 14093.4-2009《机械产品环境技术要求工业腐蚀环境》、GB/T 16845-2008《除尘器术语》;
——对“术语和定义”进行了增加和修改;
——修改 “4 分类方式”为“4 分类与命名”;
——修改 “5 要求”为“5 技术要求”,并对内容做了增删和修改:
——增加了“5.2一般规定”,对脉冲阀的外壳防护、防爆、防腐性能做了规定;
——增加了流量系数的要求;
——修改了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将第七部分、第八部分合并为本标准“8 标牌、包装、运输及运输条件”。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袋式除尘配件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暐、姚群、党小庆、劳以诺、王超、瞿晓燕。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 年 3 月 1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袋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HJ/T 284—2006)终止。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和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 4 楼,邮编 100037)。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T 284—2006、HCRJ 043-1999。
附件
袋式除尘器用脉冲阀技术要求(T_CAEPI5-2017).pdf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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