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干式电力变压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6kV、10kV、20kV 及35kV,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容量为30kVA~20000kVA,绕组的绝缘耐热等级为B级、F级和H级的户内使用的无励磁调压或有载调压三相干式电力变压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SF6气体绝缘干式变压器。
HJ2543-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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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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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干式电力变压器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干式电力变压器的环境设计、生产过程、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包装及产品说明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HJ/T 224-2005)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干式电力变压器”的定义;
——增加了产品环境设计要求;
——增加了产品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
——调整了产品能效、噪声的要求;
——增加了产品电磁辐射的要求;
——增加了产品包装材料和产品说明的要求;
——调整了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自2016年10月17日起实施。
本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T 224-2005。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T 224-2005、HBC 21-2004。
附件
1030300_2016-10-17_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干式电力变压器_HJ2543-201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