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3017.2-2016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除尘器(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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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T 33017的本部分规定了高效能电除尘器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测试方法、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燃煤电厂锅炉烟气除尘用干式电除尘器的评价,其他行业烟气除尘用电除尘器的评价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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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017《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目前计划分为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编制通则;
第2部分:电除尘器;
第3部分:袋式除尘器;
第4部分:电袋复合除尘器;
本部分为GB/T 33017 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工业信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廷钰、李玉然、郦建国、黄进、林翎、高翔、何毓忠、沈志昂、毛专建、郭俊、闫晓淼、王雪、杨晓东、王丽英、燕中凯、仇金辉、吴学成、王秀腾、徐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