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1655.1-2012 合成材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聚氯乙烯制造业(完整版)
前言
本部分4.2~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 11655《合成材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9个部分;
——第1部分:聚氯乙烯制造业;
———第2部分:聚乙烯制造业;
——第3部分:聚丙烯制造业;
——第4部分:聚苯乙烯制造业;
——第5部分:ABS制造业;
——第6部分:氯丁橡胶制造业;
——第7部分:顺丁橡胶制造业;
——第8部分:丁苯橡胶制造业;
——第9部分:丁腈橡胶制造业。
本部分为GB 1165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1658—1989《聚氯乙烯树脂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与GB11658—198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2009调整了标准结构: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2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调整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邹立海、洪燕峰、孔凡玲、张伟、隋少峰、杨文静、王友法、聂兴田、高衍新、杜英林、李仁波、闫旭。
合成材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聚氯乙烯制造业
1 范围
GB11655的本部分规定了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确实乙烯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行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40-199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卫生防护距离 health protection zone
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边界至敏感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2敏感区 sensitive area
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大气污染比较敏感的区域。
3.3复杂地形 complicated landform 山区、丘陵、沿海等。
4 指标要求
4.1 我国现有聚氯乙烯制造业有乙烯法和电石乙炔法两种生产方法,其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分别见表1和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