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1666.1-2012 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氮肥制造业(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32:57
收藏
前言
GB11666的本部分规定了氮肥制造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氮肥制造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氮肥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
详情
GB11666《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氮肥制造业;
———第2部分:磷肥制造业;
———第3部分:钾肥制造业;
———第4部分:复混肥制造业。
本部分为GB11666的第1部分。
本部分4.2~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1666—1989《小型氮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与GB11666—1989相比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2009调整了标准结构;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2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调整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当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徐勇、洪燕峰、余青、张伟、陈萍、杨文静、明小燕、李有军、蔡秋帆、汪玉纯、李燕、杨勇、谢明。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