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314-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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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水泥熟料生产的泥质指标及限值、取样和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水泥熟料生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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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贯彻《中华人民功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解决污泥处置问题,防止二次污染,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城市的建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下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