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2018-2008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防护距离(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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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与民宅、铁路及高速公路、公共设施、城镇中心之间所需公众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含硫抡氢天然气井的井场选址及安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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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遵循GB/T 1.1-2008《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实施指南》的编写规则。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
附件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安全防护距离(AQ2018-2008).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