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1721-2008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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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范界定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的数据来源、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公式等。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森林生态系统主要生态服务功能评估工作,但不涉及林木资源价值、林副产品和林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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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兵、杨锋伟、郭浩、李少宁、王燕、马向前、余新晓、鲁绍伟、王宏伟、魏文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