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67-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磁管道流量计(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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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管道流量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封闭管道内不可压缩的水、污水(废水)的电磁流量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
器)与电磁流量转换器(以下简称转换器)组合的电磁流量变送器或电磁流量计(以下简称流量计)。
应用于特殊场合的流量计(如防爆型电磁流量计、高压电磁流量计),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满
足相关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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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环境监测仪器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管道流量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电磁管道流量计》(HBC 34-2004)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上海星空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1 月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附件
1020405_2007-11-22_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磁管道流量计_HJT367-2007.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