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348-2007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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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破碎过程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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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法强制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4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附件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