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34-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渗析装置(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3:07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电渗析装置的分类与命名、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工业废水的电渗析装置系列产品, 也适用于一般天然水净化、 脱盐的电渗析装置。
详情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质量,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渗析装置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2月1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电渗析器》 (HCRJ030—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附件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渗析装置(HJ_T334-200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