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21-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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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除尘器所配套的低压控制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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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范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技术要求,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的分类、 要求、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电除尘委员会)、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阻厂、 浙江佳环电子有限公司、 大连电子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1月22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 (HBC35—2004)。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附件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HJ_T321-200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