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20-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高压整流电源(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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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高压整流电源的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牌、 运输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静电除尘器的整流电源 (以下简称整流电源), 也适用于除雾、 除焦油及其他环境保护用途的高压整流电源。
详情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范电除尘器高压整流电源技术要求,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高压整流电源的分类、 要求、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电除尘委员会)、 中钢集团天澄环保公司、 浙江佳环电子有限公司、 大连电子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2 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高压
静电除尘用整流设备》 (HCRJ011—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附件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除尘器高压整流电源(HJ_T320-200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