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28-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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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以下简称除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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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提高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的产品质量水平,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的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袋式除尘委员会)、 哈尔滨环保设备研究所、 湖北除尘设备厂。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脉冲
喷吹类袋式除尘器》 (HCRJ013—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附件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HJ_T328-200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