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997-2006 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6:44:19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产生的废水在处理后应达到的水质控制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排放出的废水。不适用于其他工业废气净化系统排放的废水。
详情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文)的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是以德国废水管理条例中的烟气净化废水水质标准(附录47 2004年修订版)为基础,结合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编制的。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附件
火电厂石灰石-石膏去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_T997-2006).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