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955-2018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02:42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氟化物的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气态和颗粒态氟化物的测定。
当采样流量 50 L/min,采样时间 1 h 时,方法检出限为 0.5 μg/m3,测定下限为 2.0 μg/m3;
当采样流量 16.7 L/min,采样时间 24 h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6 μg/m3,测定下限为 0.24 μg/m3。
详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氟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氟化物的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5 年,标准起草单位为包头市环境监测站,2009 年 09 月 27 日第一次修订,修订单位为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了采样流量;
——补充完善了仪器和设备中对采样头结构和采样器性能的要求;
——简化了标准曲线配制过程;
——增加了结果的表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理的内容;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A。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480-2009)废止。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附件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pdf 【下载附件】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