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779-2015 《环境空气六价铬的测定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及修改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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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六价铬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中六价铬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21 m3(标准状态),提取液体积为10 ml,进样量为1 ml 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05 ng/m3,测定下限为0.020 n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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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中六价铬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六价铬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5 年12 月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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