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688-2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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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氟化氢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氟化物的测定,以氟化氢浓度表示,不能测定碳氟化物,如氟利昂。
当采样体积120L,定容体积200ml 时,检出限为0.03mg/m3,测定下限为0.12mg/m3;定容体积500ml 时,检出限为0.08mg/m3,测定下限为0.32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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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氟化氢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氟化氢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营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于2013 年12 月26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03 月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固定污染源废气氟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HJ688-2013).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