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NMHC)测定。
1.2 NMHC的检出限为4×10~2ng。当色谱进样量为1.0ml时,方法的检出浓度为4×10~2mg/m³,方法的定量测定浓度范围为0.12~32mg/m³。
2 定义
非甲烷总烃(NMHC)∶指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C)的总称。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的NMHC,是于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碳氢化合物总量,以碳计。
3 方法原理
用双柱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气相色谱仪,注射器直接进样,分别测定样品中的总烃和甲烷含量,以两者之差得非甲烷总烃含量。同时以除烃空气求氧的空白值,以扣除总烃色谱峰中的氧峰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