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甲醇测定。
1.2 以3倍噪音色谱峰高值计算,当色谱进样量为1.0m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2mg/m²;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5.0~10*mg/m³。
2 方法原理
载气携带含有甲醇(CH,OH)的试样通过装有固定相的色谱柱,流出色谱柱的甲醇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测定。以标准样品色谱峰的保留时间进行定性,以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