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恶臭污染源排气及环境空气样品臭气浓度的人的嗅觉器官测定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恶臭源以不同形式排放的气体样品和环境空气样品臭气浓度的测定。样品包括仅含一种恶臭物质的样品和含二种以上恶臭物质的复合臭气样品。
1.3 本标准测定方法不受恶臭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例的限制。
2 术语-
2.1 臭气浓度(odor comcentration)
臭气浓度是根据嗅觉器官试验法对臭气气味的大小子以数量化表示的指标,用无臭的清洁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阙值时的稀释倍数叫作臭气浓度。
2.2 嗅觉阈值(odor threshold value)
嘎觉阙值包括可以嗅觉气味存在的感觉阙值和能够定出气味特性的识别阈值,本标准中规定使用的是指感觉阈值。
2.3 嗅辨员(panel)
是经专门考试挑选和培训,其嗅觉合格者作为本标准方法测定需要的嗅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