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恶臭污染源排气及厂界环境空气中三甲胺的测定。当采样体积为10L时,方法最低检出浓度为2.5×10-*mg/m²。
1.2 本标准测定以气体状态存在的三甲胺。
1.3 样品中的氨、甲胺、乙胺、二甲胺等胺类化合物在本方法选定的色谱条件下,均不干扰三甲胺的测定。
2 原理
采用涂着草酸的玻璃微珠作为吸附剂,装填在采样管中,用于采集恶臭污染源排气和厂界环境空气中的三甲胺。通过向采样管中注入饱和氢氧化钾溶液和氮气,使采集的三甲胺游离成气态并进入经真空处理的100mL 解吸瓶中,取瓶内气体1~2mL直接注入气相色谱仪,根据三甲胺的色谱峰面积(或峰高)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