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降水采样布点的原则和要求,并规定了降水样品的采集方法和样品的保存方法及保存的有效期。
1.2 本标准适用于大气降水样品的采样及保存。
2 布点和采样
2.1 布点基本原则
2.1.1 采样点数目,根据研究的目的和需要来确定。一般常规监测,人口在五十万以上的城市布三个点,人口在五十万以下的城市布设二个点,采样点的布设在兼顾城区、农村和清洁对照点,要尽可能照顾到气象地形、地貌。
2.1.2 采样点位应尽可能的远离局部污染源,四周无遮挡雨、雪的高大树木或建筑物。2.2 采样容器及清洗
2.2.1 采样器∶采集大气降水可用降水自动采样器采样,或用聚乙烯塑料小桶(上口直径40cm,高20 cm)采样。采集雪水可用聚乙烯塑料容器,上口直径60cm以上。
2.2.2 采样器具在第一次使用前,用10%(V/V)盐酸(或硝酸)浸泡一昼夜,用自来水洗至中性,再用去离子水冲洗多次。然后加少量去离子水振摇,用离子色谱法检查水中的Cl-若和去离子水相同,即为合格。晾干,加盖保存在清洁的橱柜内。
2.2.3 采样器每次使用后,先用去离子水冲洗干净,晾干,然后加盖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