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696-2014 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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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松节油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松节油的测定。
当样品量为 100ml 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 0.03mg/L,测定下限为 0.12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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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松节油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松节油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4 年 03 月 3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4 年 07 月 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水质松节油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96-2014).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