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659-2013 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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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二价锰、六价铬、镍、氨氮、苯胺、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的真空检测管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二价锰、六价铬、镍、氨氮、苯胺、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磷酸盐以及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的快速分析。其他污染物项目如果通过验证也可适用于本标准,验证方法见资料性附录 C。
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见表 1。
表 1 本方法检出限
号 化合物名称 检出限(mg/L) 序号 化合物名称 检出限(mg/L)
1 氰化物 0.009 7 亚硝酸盐(N) 0.03
2 氟化物 0.5 8 二价锰 0.5
3 硫化物 0.1 9 六价铬 0.1
4 氨 氮 0.2 10 镍 0.2
5 磷酸盐 0.05 11 苯胺 0.1
6 硝酸盐(N) 0.7 12 CODC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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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我国水环境监测方法,满足水质应急监测工作的需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二价锰、六价铬、镍、氨氮、苯胺、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的真空检测管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9 月 18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3 年 9 月 20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水质氰化物等的测定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HJ659-2013).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