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601-2011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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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甲醛的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甲醛的测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印染废水。
当试样体积为 25 ml,比色皿光程为 10 mm,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范围为 0.20~3.2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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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甲醛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甲醛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 13197—91)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1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地下水;
——修订显色条件;
——修订计算公式;
——增加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1 年 8 月 31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 13197—91)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 年 2 月 1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601-201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