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489-2009 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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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废水中银的 3,5-Br2-PADAP([2-(3,5)-二溴-2-吡啶偶氮]-5-二乙氨基苯酚)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受银污染的地表水及感光材料生产、胶片洗印、镀银、冶炼等行业的工业废水中银的测定。
试份体积为 25 ml,使用光程为 10 mm 比色皿时,本方法检出限为 0.02 mg/L,测定下限为 0.08 mg/L,测定上限为 1.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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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和废水中银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和废水中银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对《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GB 11909—89)进行了修订,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共存离子干扰及消除部分并对标准文字部分进行调整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9 年 12 月 25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GB 11909—89)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9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附件
水质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HJ489-2009).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