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46-2007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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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中硝酸盐氮的测定。方法最低检出质量浓度为0.08mg/L,测定下限为0.32mg/L,测定上限为4mg/L。
详情
为规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实施工作,制定本试行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中硝酸盐氮的紫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中硝酸盐氮的测定。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年3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附件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T346-2007).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