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3152.4-2017 微生物农药 环境风险评价试验准则 第4部分:鱼类毒性试验(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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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部分规定了微生物农药对鱼类毒性试验的材料、条件、试验操作、质量控制、试验报告等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微生物农药登记而进行的鱼类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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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3152 《微生物农药环境风险评价试验准则》分为6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鸟类毒性试验;
一一第2部分:蜜蜂毒性试验;
一一第3部分:家蚕毒性试验;
一一第4部分:鱼类毒性试验;
一一第5部分: 溞类毒性试验;
一一第6部分:藻类生长影响试验。
本部分为NY/ T3152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 T1.1-2009 给山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农业部种植业司提山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曲蓓在、卡元卿、田丰、周艳明、续卫利、瞿唯刚、姜锦林。
附件
微生物农药环境风险评价试验准则第4部分:鱼类毒性试验(NY_T3152.4-2017).pdf 【下载附件】

